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为确保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促进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科技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办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研究生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切实改进和完善复试办法,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努力创造有利于高层次专门人才选拔的招生工作环境。
二、领导、组织与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的复试工作。学院按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复试小组由不少于五名本专业的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外语较好、且无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副教授以上(含)职称教师组成,复试教师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学院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复试工作要全程录音录像。
三、招生指标、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名单
1.招生指标:我院按学校的招生分配指标1:1.2进行复试。
2.复试分数线:生物学:总分280,单科40;
基础医学:总分310,单科40;
药理学:总分310,单科40;
3.复试名单见下表:
序号 |
考生编号 |
姓名 |
学习方式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1 |
104648410152480 |
朱永良 |
全日制 |
100706 |
药理学 |
2 |
104648410152477 |
有曼 |
全日制 |
100706 |
药理学 |
3 |
104648410152494 |
李双龙 |
全日制 |
100706 |
药理学 |
4 |
104648410152394 |
兰子君 |
全日制 |
071000 |
生物学 |
5 |
104648410152389 |
刘红丽 |
全日制 |
071000 |
生物学 |
6 |
104648410152393 |
韩苗苗 |
全日制 |
071000 |
生物学 |
7 |
104648410152403 |
赵静漪 |
全日制 |
071000 |
生物学 |
8 |
104648410152493 |
郭曼琳 |
全日制 |
100706 |
药理学 |
9 |
104648410152392 |
胡利娜 |
全日制 |
071000 |
生物学 |
10 |
104648410152405 |
王浩洁 |
全日制 |
071000 |
生物学 |
11 |
104648410152478 |
吴梦媛 |
全日制 |
100706 |
药理学 |
12 |
104648410152498 |
杨欢 |
全日制 |
100706 |
药理学 |
13 |
104648410152446 |
王贝 |
全日制 |
100100 |
基础医学 |
14 |
104648410152404 |
高稳稳 |
全日制 |
071000 |
生物学 |
15 |
104648410152491 |
曹梦瑶 |
全日制 |
100706 |
药理学 |
16 |
104648410152390 |
韩笑 |
全日制 |
071000 |
生物学 |
17 |
104648410152421 |
阮豪杰 |
全日制 |
100100 |
基础医学 |
18 |
104648410152445 |
胡平 |
全日制 |
100100 |
基础医学 |
19 |
104648410152476 |
赵豫菀 |
全日制 |
100706 |
药理学 |
20 |
104648410152406 |
党一冉 |
全日制 |
071000 |
生物学 |
21 |
104648410152396 |
罗梦迪 |
全日制 |
071000 |
生物学 |
四、考生报考资格复查及复试安排
1.复试安排
2018年3月26日上午9:00—9:30:报到及报考资格复查,请所有考生准备好所需材料(报到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河南科技大学开元校区医学院办公楼医科1-523)。
2018年3月26日下午:到河科大一附院新区医院体检中心体检
2018年3月27日上午8:30:面试,英语口语、听力(医科1号楼,3楼会议室)。
2018年3月27日下午2:00:专业英语考试、专业课考试(医科1-105教室)。
2018年3月28 日上午:同等学力加试(医科1-105教室)。
2. 关于复试通知
(1)纸质复试通知书不再寄发。
(2)实行参加复试考生每生电话通知制度。
(3)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处有考生复试所需填写的相关资料,考生应提前下载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相关资料或见该附件,所需资料包括政审表、复试表、体检表)。
3.关于资格审查
(1)学院成立主管院长为组长的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具体负责核查本单位考生的复试资格。复试报到时,学院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材料包括:所有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应届本科生(包括本校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入学时提交审查),非应届本科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的大专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对于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需核查《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各学院资格复查小组对每位考生的复核都要签署复核意见,谁签字谁负责。
留存所有证件复印件各一份(A4纸)。
(2)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毕业生,及高职高专毕业生等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复试时需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4.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的内容与形式
1.英语复试 英语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考试、口语测试两部分。
(1)专业英语考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考试时间1小时,满分为50分。
(2)英语口语测试:英语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综合能力进行测试(安排在面试环节中进行)。
2.专业课考试:专业课考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以招生简章上公布的为准。
3.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形式和内容由复试小组确定。内容包括专业能力面试和英语面试(听力、口语)两部分。面试由复试小组负责。面试实行每生打分制,严格按照面试项目打分,成绩以百分计。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的同时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笔试考务工作要遵守学校相关工作规定,考务人员要求明确职责,掌握工作方法,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者须全程回避。
复试总成绩=复试英语笔试成绩+复试专业课成绩+复试口语成绩+复试面试成绩,低于180分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
对于外语、科研或综合素质等方面很差,复试小组成员一致或多数认为不宜作为研究生培养的考生,无论其初试成绩高低,都予以淘汰。
根据学院计划招生人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 (初试总成绩/5) ×60%+(复试总成绩/3) ×40%。
复试结束后两日内将结果报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在学院的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根据国家规定,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无论是定向就业还是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都属于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在学籍资格、课程学习、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差别。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人事档案不能转入我校的考生只能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研究生。
七、特殊情况的处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此类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复试时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八、监督和争议处理
如有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疑问或申诉,可向医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电话:0379-64820862
Email:duanlengxin@163.com
河南科技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