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院学生会、团委工作证只限院干部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持证人要自觉接受全院师生的民主监督。
2、工作证须经加该“河南科技大学基础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印章方有效。
3、办公室负责工作证制证工作,并统一管理。
4、各成员在各类会议及工作中须佩带工作证。
5、工作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向办公室报告,以便尽快补办。
6、学生会、团委成员退出应交还工作证。
河南科技大学基础医学院学生会、团委